主管职责和程序
初次见面
导师应该在项目开始时与学生见面,讨论他/她对学生的期望, 包括项目应该如何执行, 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表.
鼓励主管完成一份 无偿服务协议 (pdf)与学生一起确定学生公益工作的范围、期望和时间表.
培训及督导
导师负责任何必要的培训,并在项目期间继续监督学生的工作.
- 导师必须特别注意避免学生从事未经授权的法律实践或任何专业/道德不当行为.
- 客户代理/诉讼:法律专业学生必须在有执照的律师的监督下进行所有涉及直接客户代理和诉讼的工作.
- 非营利组织:代表非营利组织进行宣传工作的学生应该由在相关主题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倡导者监督. 学生和学生作业不应被用来代替与法律顾问的咨询. (学生必须事先获得项目主管的具体批准才能为非律师主管工作.)
- 立法者/政策制定者:学生与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的合作应限于研究政策和立法问题. 学生作业不应被用来代替与法律顾问的咨询. (学生必须事先获得项目主管的具体批准才能为非律师主管工作.)
补偿及开支
学生在履行无偿服务要求时,可能不会获得任何报酬. 赞助机构, 然而, 是否需要支付任何与任务相关的费用,如设备, 复印及材料. 另外, 组织或主管可以报销学生在执行公益工作中发生的合理和必要的自费费用.
评价
由导师填写并签名 主管的评价 学生在完成项目后的合理时间内, 最好是在完成作业的学期末或夏季结束前.
请求学生无偿援助
如果你是一名有执照的律师,正在处理公益案件,或者受雇于政府或非营利法律服务提供商, 请填写以下表格申请无偿学生的作业.